|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 |
| 2007-1-4 12:35:26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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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问题的通知精神,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速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在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施行选拔少数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参考外校有关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选拔对象
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为人民服务和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英语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3、取得硕士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硕士学位课程成绩优秀,绩点>3.3。
4、硕士论文选题和开题有进一步深化为博士学位论文的可能,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或者已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第二条 选拔原则
选拔遵循择优原则,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切实保证质量。针对我校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中的特别优秀的硕士生中开展。
第三条 选拔办法及录取
1、选拔时间:选择与研究生中期考核同时进行,一般定在第三学期。
2、选拔程序:
(1)研究生本人在课程结束后,向研究生处提交提前攻博申请,申请材料必须经导师签字、各学位点及各学院负责人同意,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一般定在第三学期初。
(3)中期考核结束后,由中期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确定选拔人选。
(4)经选拔的研究生参加提前攻博考试。提前攻博考试暂定为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时间定在四月份。
(5)考试成绩合格者经全面考核后,由研究生处报校领导批准,发录取通知书,从报到之日起即享受博士生待遇。
第四条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因故中途辍学,不授予硕士学位。
第五条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六条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计划人数应列入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提前攻博录取名单与每年度招博士生的录取名单同时上报。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04级开始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共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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