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科院北京煤化研究所200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 2006-5-16 12:13:59 煤科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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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是国资委直属的中国煤炭工业综合性科学研究机构,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重庆、西安、太原、唐山、抚顺、南京、杭州、常州、淮北等地设有17个分院、所、中心。煤科总院具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其中具有研究员职务的正高级人员170余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等职务的1300余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总院在采矿工程、化学工艺、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在采矿工程、化学工艺、矿产普查与勘探、岩土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等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总院在京单位招收采矿工程、化学工艺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热忱欢迎有志于祖国煤炭科研事业的青年报考我院,攻读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热爱煤炭科研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6年(含)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
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4年3月5日—4月10日;
2.报名地点:煤科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和平里青年沟路5号天地大厦342室;
3.联系电话:010 84262839 ;
4.联 系 人:王海波
5.考试时间:笔试定于2004年5月14日—16日,
复试时间于笔试后另行通知。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
日期内向招生办送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