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人才。
二、 招生人数
我校2003年博士生招生规模为130名。
三、 报名日期:
第一次:2002年8月28日至9月10日。
第二次:2003年2月27日至3月14日。
四、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符合我校规定的具有
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国家计划内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 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7、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地点: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报名手续: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所在院校主管研究生毕业分配部门的介绍信,在职人员持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本市考生可携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研招办报名,外地考生可凭上述证书复印件函报。本市及外埠考生考试时均交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发录取通知书前交验所在院校学位办公室开具的证明。
报名者应于报名后20天内送交(寄交)以下材料:①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两位在职的与本门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同等学力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并经所报导师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
同等学力初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本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报考费用:
报名费150元,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八、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分别为2002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和2003年4月23日至4月25日;考试方式分初试和
复试,初试采用笔试,复试可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办法。
九、 考试地点:
北京工业大学 具体考试地点随准考证通知.
十、 体检:
在我校校医院参加统一体检,未参加我校统一体检者不予录取(含本校在职考生)。
十一、录取:
根据初试与复试的成绩,结合其业务、政审、体格检查等情况,德、 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二、入学时间:
2003年9月
十三、 收费与学习期间待遇:
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的博士生不收取培养费,在学习期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奖学金。
委托培养的博士生一律按我校规定的标准交纳培养费,学习期间不转工资、人事关系,在原工作单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博士生的教材等学习费用一律自理。
十四、 说明:
属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函报的考生要注明所报专业、导师;若考试科目有任选项,必须将选考科目在备注栏内注明,否则即由招生办公室指定考试科目。
如询问考试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