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勤奋学习,服从国家需要,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5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
同等学力者: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专业连续工作六年以上,已经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前两名,不含待批的成果)。
②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并已经取得学位证书。
5、报考临床博士生要求医学硕士学位获得者且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不接收“澳抗阳性HbsAg+)”者。
二、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1年12月25日至2002年1月15日(公休日除外),在本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埠考生可函报(日期以邮戳为准)。
四、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凭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报名费到我校报名。交费200元(其中含卫生部英语统考费),领取(或函索)有关表格。定向回原单位工作的硕士应届毕业生须由原单位出具报名信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2、 考生将表格填好后通过所在单位于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下列材料:
1)报考博士生报名登名表、准考证(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报名卡,须注明考试科目;
2)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同等学力者需有一名博士导师推荐;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论文摘要及导师、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硕士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可在录取前补交;
4)本院校住院医师报考需提交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过的专业学术论文或不低于800字综述全文原件(不含待发表);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所有报考材料由我院留存,不退还考生。
有关表格均需贴好照片,按要求填写齐全,经审查合格者,3月初发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外语课考试为公共英语,业务课考试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含本院校三年优秀住院医)加试“卫生统计学”。
2、考试时间:2002年4月6日至7日。
复试日期:4月8日至12日。
3、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采用笔试,复试为笔试和口试相结合,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进行实验技能和临床技能的考核,内容为专业课和专业英语。
六、未参加统一体检者不予录取(含本院校所属单位考生)。
七、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初试和复试),结合硕士论文水平、政审、体格检查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非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报名手续者一律不予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不往外校调剂。
八、报考费用:考生报考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
九、非定向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由国家统一分配。由部队报考的学生均为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一律不办理转业手续。
十、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只招收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在职人员。“自筹”:由导师自筹经费或向企事业、社会团体筹集资金招生。“委培”:培养经费由考生所在单位支付。